央廣網婁底4月17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昨天,有人在湖南紅網上發帖稱,湖南省雙峰縣縣委、縣政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請求"將涉嫌收購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勝取保候審。
  這個網帖中稱,雙峰縣企業主李定勝在被捕之後,利用關係私下說情,讓縣政府向婁底市委政法委"請求"將已逮捕的李定勝取保候審。這位李定勝到底是何許人也?為何驚動了行政部門出面、不惜干預公安部門來"求情"呢?
  李定勝。男,1950年出生,湖南省國藩工礦企業集團董事長,高級工程師,曾任雙峰縣第六屆政協委員、第七屆政協常委、婁底市第三屆政協常委。截止到2009年,李定勝的公司在十年內上交國家稅收3800多萬元,實現利潤5600多萬。
  有媒體記者獲得了一份名為《中共雙峰縣縣委雙峰縣人民政府關於請求對李定勝涉嫌非法經營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的請示》的複印件,這份文件上顯示,2012年11月2號,婁底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根據舉報,從李定勝的家中起獲象牙25根,共計172公斤,隨後,經偵支隊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李定勝實施了刑事拘留。
  在文件中,雙峰縣表示,李定勝是縣裡多家企業的董事長,其中有一家還是省重點企業,"如果對李定勝進行長期羈押,勢必影響該項目的正常投產,進而影響全縣……"雙峰縣還在文件中表示,李定勝的企業與縣裡其他企業長期存在資金拆借行為,"任其發展下去極有可能引發重大社會不穩定事件"。
  同時,記者還獲得了李定勝擔任董事長的三家企業發給婁底市委政法委的一份報告的複印件。這其中就提到:李定勝是受到矇騙才收購象牙的,由於李定勝被抓,多個企業無法正常的運轉,所以公司的借款也可能會引發高利貸的危機。
  另據媒體報道,事發後,李定勝用做生意積累起的人脈,找到了縣裡的一個領導,這個領導指示有關部門要想辦法將李定勝"救"出來,對於這個說法,李定勝表示否認:
  記者:縣裡面給您出的這份關於“請求對您涉嫌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予以取保候審"的請示,這個請示是怎麼出來的您知道嗎?”
  李定勝:這個請示,當時我是在監獄里,我就亂得一鍋粥了,所以也沒有辦法嘛。
  記者:您知道縣裡給您出這個請示嗎?
  李定勝:當時我在監獄里,我怎麼知道?後來出來才知道。
  李定勝現在也承認說,他目前也處在一種非羈押的監視居住狀態:
  李定勝:沒辦取保候審,是上次已經開庭了,我身體不好,現在是監視居住。
  記者:您這個監視居住這個程序是誰幫您辦的?
  李定勝:法院。
  記者:法院幫您辦的是吧?
  李定勝:是啊,他帶著我到醫院檢查身體不行,有高血壓,而且我的脖子斷了。
  在雙峰縣的請示報告上作出批示的,是婁底市市委常委、秘書長王雄,他自稱當時只是希望相關的部門研究一下雙峰縣的申請,並沒有干預辦案的意思。
  那這種做法到底合不合適呢?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認為,政府的這種紅頭文件相當於公權力為犯罪嫌疑人作出出面擔保:
  洪道德:出這個紅頭文件本身是不應該的。政府也沒有必要對企業的一些人員做所謂的出面擔保,做這個事情本身就不是政府的職責。如果再利用紅頭文件對司法進行干預,有可能對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造成比較大的干擾,政府給司法機關出具“某某犯罪嫌疑人不能夠被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否則就會當地的所謂的某一個經濟領域活動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這樣的政府文件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也非常欠妥。
  再來看看李定勝涉嫌的這起案件,我們剛纔說了25根象牙,172公斤。經偵支隊婁底市的公安局經偵支隊是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李定勝實施了刑事拘留。
  而此案中涉案的172公斤象牙按照黑市的價格來估計價值是過百萬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收購價值二十萬元以上的就屬於“情節特別嚴重”了,何況他是172公斤,超過百萬。《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洪道德:按照刑事訟法第79條第二款的規定,任何一個犯罪嫌疑人,只要首犯的罪行相當嚴重,有可能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都應當進行逮捕,這個地方的逮捕就明確說明不可以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以及其他的所謂的各種方式方法來取代這個逮捕。
  截至發稿,雙峰縣縣委、縣政府對此事還沒有作出正式回應。相關情況中國之聲將持續關註。  (原標題:湖南雙峰縣發紅頭文件 為嫌犯請求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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